

泰州市姜堰区:人人参与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今年以来,泰州市姜堰区坚持将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与打造康养名城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力构建特色化、规范化、制度化创建新格局,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带动人民生活品质整体提升,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强化组织领导

优化调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和挂钩联系社区、道路制度,提级组建8个专项委员会,姜堰区四套班子一线指挥、一线协调、一线解决,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创建办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一办四组”组织架构,抽调重点部门精干力量,打造现场督查、资料审查、问卷调查三支常规队伍,明晰创建办和纪委监委、督考办“1+2”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体系

印发《姜堰区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六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压紧压实19+20个部门(单位)的牵头、配合职责,从严督查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典型培树与面上推广、申报点位与非申报点位“三个相结合”的原则,修订完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理双月测评细则》,对镇街、创建重点部门开展双月测评,着力突出对“攻坚行动”和“精细创建”的成效评估,同时高质量做好泰州督查问题的交办整改,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编发《督查简报》,发放问题交办单和工作提示单。
创新管理方式

在泰州市率先实施测评点位公示制,全面公示310个实地点位的测评标准和点位信息,着力提升市民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区纪委监委“清风行动”,倒逼各单位健全工作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对泰州市双月测评排名末3位以及姜堰区双月测评排名末位的镇街,责令其以书面形式作出情况说明,进一步压实创建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开展“点穴式”督查督办,切实提升创建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镇街、部门履职能力,确保创建工作精准、精细、精致。

文明创建是一场没有终点的“幸福接力”,站在新起点,姜堰区正以昂扬姿态开启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