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新闻
农民工工资遭拖欠 法律援助来维权
2019-08-05 10:07:52
【案情简介】
沈某某等25名工人在泰州某建筑公司上班,2018年12月底收到公司邮寄的到期不再续签合同通知书,表示将解除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25名工人多次与公司交涉未果后,遂向区法援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过程】
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对受援人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安排工作人员登记核实受援人具体人数以及涉案总金额,同时指派江苏锦泰律师事务所陈静、沈晓冬两名律师代理该案件。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两名律师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受理该案件,办理相关手续。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承办律师主动与工人代表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连夜加班准备仲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立案材料,并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为了使受援人尽快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承办律师主动联系该案件的承担仲裁员申请庭前调解,后在仲裁庭的组织下多次与公司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19年春节前先行支付25名工人的12月份工资,2019年5月20日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件办结后,承办律师和法助中心工作人员持续关注企业的履行情况。2019年5月20日,沈某某等人打来电话高兴地说:“太感谢律师了,我们已经拿到经济补偿金了。”至此,25名工人终于拿到了辛苦钱,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作为律师责无旁贷,今后区法援中心还会争取为更多的农民工朋友和弱势群体维权,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法治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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