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新闻
决定
2018-12-27 14:02:19
关于召开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6日区政协十四届十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
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至8日在姜堰召开。
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及报告人的决定
(2018年12月26日区政协十四届十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
经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协商,原则同意决定将《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建议《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为区政协主席钱娟,《政协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为区政协副主席花庆如。
政协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8年12月26日区政协十四届十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区委提名,经区政协十四届十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
免去:
高茂平同志政协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钱小军同志政协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顾高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高茂平同志为政协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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