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新闻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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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多缴税款退税的公告

2019-05-07 09:58:28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要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由于政策始点差异,所属期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我区部分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各乡镇(街道)委托代征点已经申报缴纳了税款,需要办理多缴税款退库享受政策优惠。请需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于5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各乡镇(街道)委托代征点,配合税务部门完善退款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退库所需信息。税务部门对退税信息核实后,会将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纳税人多缴的税款,自动退库划到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

2019年5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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