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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2019-05-13 11:02:19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有关精神,引进优秀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市场化选聘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职责

副总经理对公司总经理负责,主要分管公司财务、审计、投融资管理等工作。

二、选聘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强,执行能力强,创新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财务及投融资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的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政府部门、金融单位打交道,能够有效组织和利用各方面资源,协同高效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

4.具有以下任职经历之一:

(1)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或一级子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任职经历;

(2)非公有制大型企业总部中层副职或一级子公司副职(或相当)及以上任职经历;

(3)区镇(街)机关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任职经历。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姜堰日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区财政大楼904室,电话:0523-88229569)。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报名办法:报名参加选聘人员须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市场化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报名表》(区财政大楼904室领取),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近期2寸证件照(红底)两张。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养、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面试分数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

(四)组织考察

由区国资办、人社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履历业绩评价、职业能力测评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聘期3年。首次聘用时,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实行契约化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薪酬高低和是否续聘。

(二)薪酬待遇。参照《泰州市姜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五、纪律要求

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加强对本次市场化选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区国资办办公室电话:0523-8886931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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