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新闻
2025年06月17日
新闻详情-首页

@姜堰人 7月1日起 你的住房公积金有变!

2020-06-17 09:09:26

​7月1日起,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基数将上调,由原来的18000元调整为21500元。下限与2019年度保持不变,市区为2328元,靖江、泰兴、兴化为2299元。

举个例子:

按12%的缴存比例来说,此次调整后,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额就是21500*12%*2=5160元;相比之前的18000*12%*2=4320,增加了840元。

缴存比例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

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新开户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确定。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计算口径

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不包含住房提租补贴;

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不包含住房提租补贴;

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新闻附件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市公积金中心先后出台四大政策五大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大政策:

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6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作逾期处理;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履约担保方式,取消新项目的履约监管资金,并全额返还已缴纳的履约监管资金;全面解封各承办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所有住房公积金履约监管资金共管账户及基础保证金账户。

五大举措:

进一步简化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手续;简化租房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因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市通办。

61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