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区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区
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素质
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
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
毕业后回姜堰工作
姜堰制订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
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拿出部分进人指标,用于吸引姜堰籍优秀高中毕业生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凡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并被录取且与区人社局、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学生,顺利毕业,达到相关要求,安排到我区四星级高中任教。
具体措施
1.公布指标和资格条件
7月份(高考成绩公布前后)公布指标和资格条件:
今年指标
今年的指标共20个,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各3个,物理、政治各1个,历史2个,地理4个。
资格条件
①具有姜堰区户籍;
②被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被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人员除外);
③通过在高校的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④在高校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⑤参加相关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
⑥身体健康。
2.办理登记手续与签订就业协议
暑期(8月份)办理登记手续与签订就业协议。高中毕业生凭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通知书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登记手续,如某一学科登记人数超过公布指标,则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相关人员缴纳一万元押金。
3.就业办法与有关说明
定向生毕业后根据协议落实就业(详尽内容见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凡大学毕业后拿到相应证书的(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相关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安排到我区四星级高中任教,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同一学科有2人以上就业的,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约人员顺利毕业并到高中学校上岗后返还一万元押金,同时补助在高校学习费用六万元,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六万元一次性发放到任教学校,签约人员上岗后每年发放1.2万元,五年发放到位。如其中有人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则从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当年起不予发放,多余金额返还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