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边的榜样丨沈静:勤学奉献、敢打敢拼的执法尖兵
2020年,他办理各类行政、刑事案件6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4名,监督审核案件300余起,无一起案件因存在执法过错被上级纠正违法。他是领导、同事和群众眼中的执法尖兵,也是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梁徐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他就是沈静。
201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的沈静,现任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梁徐派出所四级警长。工作以来,沈静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个人嘉奖6次,获评姜堰区“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第二届“姜堰公安青春警星”、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
磨刀不误砍柴工,勤奋好学是他的工作标签

“学习是我们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只有不断地学习,知识才会更加丰富,思维才会更加敏捷,我们才能成长进步。”沈静说。作为办案民警,考虑到工作中会遇到各式各样、形形色色的人员和千变万化、瞬息万变的状况,他始终认为只有及时掌握新法规、了解新知识、熟悉新业务,工作起来才不会被动。
走进沈静的办公室,在他办公桌旁摆放着一个文件柜,里面除了他办理的案件卷宗外,就是排列整齐的各种法律书籍。这些法律书籍,不仅有分局配发的,还有不少是他根据工作需要自费购买的,其中一本《刑法一本通》就是他刚刚购买,涵盖了最新的司法解释,用他的话说:“办案适用、必不可少。”
有一次,梁徐派出所接报一起使用车内伪基站设备发送虚假95533短信进行诈骗的案件。由于没有本地侦办伪基站案件的先例,沈静没有急于开展侦查,而是主动与检察院沟通交流,掌握取证要点,拟定侦查提纲,最终案件成功侦办,2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认真严谨,“高质量办案”是他的从警追求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工作中,沈静始终以认真严谨的态度积极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
作为派出所案件侦办的带头人,沈静把打击黑恶犯罪作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抓手,对每一起案件都紧咬不放,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勇追不舍,对每一个恶势力都重拳出击。2019年以来,他先后侦办了“郑某寻衅滋事案”“戴某等人强迫交易案”“刘某等人寻衅滋事案”等多起有影响力的涉黑涉恶案件,显著提高了辖区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打开他办理的卷宗,你每每会发现卷宗前面有两张纸,一张写的是办案计划,一张写的是讯问题纲。他随身携带的工作包中除了必备的各种文书外,还有一个硬盘,所有的办案资料全部储存在其中,确保随时都能找到所需要的资料。沈静介绍说:“这种习惯我从走上工作岗位就已经养成了,这样什么时候做什么事需要做哪些事就能一目了然,从而有效地避免工作的失误。”
敬业奉献,他用行动诠释共产党员的忠诚担当
“选择警察职业,就是选择了敬业和奉献。”从警9年来,沈静始终不忘警校里的这句教导。工作中,他始终做到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每次突发事件他都能随喊随到,从无埋怨之言,单位的每一项中心工作、每一起案件查处都会看到他的身影。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1月23日分局启动战时机制,作为梁徐派出所的骨干力量,他坚持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24小时驻所工作,主动参加卡口执勤,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秩序维护、防疫宣传等工作。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他还把目光紧紧放在疫情期间对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案件上,加班加点搜集证据、分析研判,先后破获郭某等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孔某系列流窜盗窃案、郑某车内财物被盗案等一系列侵财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梁徐派出所所长林海明这样评价沈静:“他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办理案件很有经验,责任心很强,工作起来十分敬业,是分局出了名的‘拼命三郎’。”
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沈静在案件办理方面共移诉89人,批捕37人,行政处罚410多人,得到领导的信任、同事的公认、群众的赞誉,他始终相信,只要心里装着群众、处处为了群众,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支持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