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环保局:奋力推动新时代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擦亮生态名片 建设美丽姜堰
姜堰环保局:奋力推动新时代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泰州市姜堰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下,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坚定不移推进“环境立区”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狠抓污染防治、强化执法监管、提升队伍能力,致力维护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奋力打造“美丽中国”的姜堰样板。
打造品牌,创成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区
良好的生态禀赋不仅是一个地方的环境优势,更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环保优先、环境立区”的理念指引下,姜堰把生态建设和生态创建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2014年,全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在全市率先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2017年创成全国首批、苏中首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突出规划引领。牵头高标准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精心编制《泰州市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姜堰区生态保护差别化考核办法》、《泰州市姜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038”行动计划(2017-2020)》等指导性文件,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完善基础设施。近年来,整合各类生态文明建设资金20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节能减排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编制全区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形成中心城区、城镇、村庄三级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布局,实现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紧紧抓住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区的有利机遇,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改厕、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全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100%,创成一批生态村、星级康居乡村。
推进产业转型。突出发展以石油钻具、汽车零部件、船舶配件为主体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8.4%。实施化工企业关停并转,全区82家化工生产企业,将在2018年底前减至28家。积极开展社会和企业节能活动,推广工业锅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全区单位GDP能耗为0.49吨标准煤/万元,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推广农牧渔复合种养模式,建成一批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14%。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重点打造溱湖生态旅游及城区休闲文化两大旅游板块,2017年全年接待游客698.3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17.6亿元。
引导绿色发展。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严把项目审批的产业政策关、空间布局关、环境容量关,守好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近年来,共否决化工、印染、冶金等项目58个,涉及投资额20多亿元。在泰州市率先出台生态红线监督考核办法,不断优化调整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将禁止开发区(一级管控区)面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2.7倍,全区森林覆盖率达25.92%。对里下河8镇实行差别化考核,突出“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将里下河8镇发展引导到生态优先、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轨道上来,使里下河8镇在科学发展中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走出一条生态环保、富有特色、致富百姓的高水平发展新路。
创新机制,打通生态环保“最后一公里”
为破解农村“环境监管力量难覆盖、环境监管网格难运行、绿色发展理念难落实”问题,姜堰在全国首创村(居)“两委”设立“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
配齐工作力量。区委组织部、民政局、环保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区村(居)“两委”设立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的通知》,在各村(居)党组织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在不增加职数和支出的基础上,“村两委”分别确定一人专职或兼职担任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全区285个村(居)共配备“两个委员”570名。组织村(居)“两个委员”环保业务集中培训,环保部门相关人员系统讲授生态环保基础知识。明确每年、每名委员1200元工作补贴,镇(街道、园区)每年度组织对村(居)“两个委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镇(街道、园区)将当年的工作经费一次性发放到村(居)。
明确工作职责。“两个委员”中的“生态文明委员”主要担任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设计员、宣传员、指导员角色,重点负责制定村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最新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理念和要求,指导全村(居)“两委”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环境保护委员”主要担任监督员、调解员、信息员角色,重点负责对辖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户、河湖周边开展不定期巡查,调处日常环保纠纷,与环保执法人员沟通联动。设立“两个委员”后,各村通过“两个委员”牵头组织各类环保宣传活动1200余场次,源头化解各类轻微环保纠纷180余起,及时发现、联合环保执法人员查处了危废倾倒、畜禽养殖污染等20余例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村(居)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日查、月报、季结、年考”制度。“两个委员”每日对村(居)范围内的主要环境污染源进行巡查;每月底对本月上报的疑似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化解的轻微环境纠纷以及生态环保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汇总、梳理和上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组织召开一次生态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两个委员”前期工作情况,研讨下一阶段工作要点;每年底组织“两个委员”专项考核。
执法亮剑,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聚焦大气、水、土壤三大重点,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专项行动整顿违法项目。开展环保领域百日摸底排查、百日集中整治、百日建章立制“三个百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度层面的薄弱环节,多次组织专题研讨,进一步完善环保体制机制,研究出台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环保工作约谈、“双随机”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环保体制机制。
重拳出击严惩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建立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机制,开展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密集开展化工、畜禽养殖、备用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等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市场机制倒逼违法整改。对辖区内环境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市场主体进行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环保评级结果分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五个等级,将结果抄送人行和银监分局,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各商业银行授信的重要依据。对被评定为“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0.6元/立方米,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对被评定为“黑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1元/立方米,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0元。
建强队伍,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以队伍建设开创新局面,引导生态环保干部,当好生态“护旗手”,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保障。
创新管理机制。针对干部职工“8小时”外监督管理难题,深入推行工作人员勤廉表现家庭通报单制度,量化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得分。局分管负责人定期送成绩报告单上门,突出廉洁从政提醒,引导家庭成员常吹廉政枕边风,勤念家庭廉洁经,当好家庭廉内助,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监督功能,构筑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形成单位、家庭和社区共同监督管理的合力。
强化风险防控。制定局分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三个清单”,防止责任虚化空转。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修订完善局《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工作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重大、敏感建设项目审批集体会审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行廉政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将上级以及本局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制度、纪律规定等以工作提示单的形式印发给各科室、单位,进一步前移廉政风险防控关口。
改进队伍作风。组织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奔牛奖”评选活动,从科室(单位)、个人全区重大项目服务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环保系统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量,全局上下营造出“比正气、比奉献、比担当、比业绩”的良好氛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月度办公例会的前20分钟用于学习交流,让党员干部轮流谈学党章、学系列讲话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工作干劲,推动姜堰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