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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三强化”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2018-12-11 11:14:41

区司法局:“三强化”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8倍的人员作为候选人

12月6日,区司法局、法院、公安局联合举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班,重点解读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拟任命人选抽选办法。全区18家公安派出所、16家基层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区法院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这是区司法局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系列举措之一。今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该法颁布实施,确立了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工作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贯彻执行好该项法律、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区司法局强化对接,摸清底数。11月2日,区司法局根据《人民陪审员法》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与区法院、公安局联合召开协调会,牵头成立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统筹指导,印发了《姜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的职责分工及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选任工作下达后,我们立即与区法院、公安局相关人员对接,摸排全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人民陪审员队伍任期情况、现有数及需求数。”区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汤敬国说。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八条第2款“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的规定,我区明确今年需增补22名人民陪审员,并将名额具体分配到各个镇街。

区司法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11月9日,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30天。通过“姜堰普法”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姜堰日报》等平台,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区范围内营造了浓厚氛围,提升了社会知晓率。

区司法局强化协调,严格把关。前期,区司法局依据选任办法对选任工作经费进行预算,并积极协调区财政局落实经费保障。目前,区司法局正会同区法院、公安局从本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8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下一步,我们将综合年龄要求、文化水平、道德素养等条件,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严把人民陪审员选任关。”汤敬国告诉记者。

“选任人民陪审员是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对促进司法民主、实现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司法局副局长罗圣蒂表示,将准确把握资格审查和抽选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细致开展工作,保证优质公平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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