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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普查 确保数据质量

2018-12-13 10:49:28

坚持依法普查 确保数据质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戴兆平

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首次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区通过普查可以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进展,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推进强富美高新姜堰建设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府向全区广大辛勤工作在经济普查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精神的迫切需要,是所有普查人员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必须严守的工作底线。当前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即将进入登记阶段,各镇(街道、园区)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按照《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规范经济普查全过程。各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或者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在普查过程中对存在不配合、瞒报、拒报、迟报经教育仍不履行普查义务的普查对象,要依法予以惩处;对泄露普查对象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擅自编造数字的普查人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同志们,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经济普查对象积极支持和配合普查登记工作,各普查工作者要扎实工作、依法普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各项任务,共同为姜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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