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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试行三次派单办结制度

2019-08-05 10:25:40

8月1日起,区行政审批局试行三次派单办结制度,通过完善派单制度、实行分类处置、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我区“12345·政风行风热线”派发工单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成效和群众满意率。

为进一步提高承办准确性,区12345热线平台在收到市12345热线平台发来的三次派单后,将结合前两次的办理答复情况,进一步厘清承办责任,确保三次派单准确无误。承办部门(单位)如对某一诉求的二次派单承办责任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重新派单,办理三次派单时不得推诿,如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应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办理取得实效。

各承办部门(单位)完成三次派单办理后,将形成书面答复(处理意见)与诉求人见面,并确认收悉。区12345热线平台对承办部门(单位)的三次派单办理情况审核分类,属于不合理诉求的,甚至属陷害、诽谤、侮辱的,定期汇总归类,报市12345热线平台,建议不计入“办理满意率”情况统计,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转交区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诉求人。属于承办迟缓、作出承诺但长时间无明显进展,造成诉求人反复拨打热线的,不予办结,并在12345热线派单办理工作年度考核中扣减承办部门(单位)得分。

同时,各承办部门(单位)是三次派单办结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办理过程和最终答复意见负责。对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失密泄密、敷衍塞责,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承办部门(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区行政审批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将问题线索转交区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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