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新闻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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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税大厅窗口现场服务的通告

2020-02-02 21:11:20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预防控制疫情在人群聚集区爆发和传播,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工作人员健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姜堰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将暂停姜堰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窗口现场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1.2月3日起,姜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暂停服务期间,办税厅安排工作人员值守,现场服务视我区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月3日起,进驻区政务大厅的税务窗口暂停窗口现场服务,原则上以“全程网上办”、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等方式开展。

二、2月申报期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2020年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三、一般业务办理

1.首选线上服务

建议您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从早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尽量避开线上办税高峰,尽量避免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预约现场服务

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先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税模块、特服号(96888788)等渠道进行预约,并提前确认办税资料齐全完备,避免多次跑。我们将安排专人为您服务。请办税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进入服务大厅,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通风和消毒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安全防线。

3.“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相关纳税人,我们将根据您的涉税需求,提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4.提供发票服务便利

(1)鼓励使用线上实名认证。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路径: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的【实名认证】,可实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线上实名采集。(注:目前线上实名采集的证件仅支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实名验证的手机号码需归属地为江苏的本人号码。)

(2)临时扩围发票邮寄服务。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也可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直至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路径: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3)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不受行业限制。自开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优化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2020年1月8日起,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不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5)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5.提供自然人车购税线上缴纳服务

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和申请代开发票,可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办理。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请您自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身体健康。感谢您对姜堰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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