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以生态环境“底色”提升全面小康“成色”
4月8日,姜堰区召开向环境污染宣战工作调度会,动员全区上下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姜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姜堰“强富美高”实践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2019年,姜堰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向环境污染宣战,加快补齐治理短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区域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加快。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交办的56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6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45件,其余整改工作均按序时推进,整改销号进度位于全市前列。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加快。全年PM2.5浓度达40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76.4%,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4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III”比例75%,其中朱楼桥断面水质历史性达III类水标准,整体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好转,全面达到市交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打造乡村振兴“1123”示范村89个,获评全国首批、苏中首家国家级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区。

区域污染防治能力提升加快。累计投入近1.5亿元,实施城区24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东方河等5条黑臭河道治理、通扬运河沿线2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拆除城区529座垃圾房并摆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成姜堰建筑装潢垃圾调配场、天目路垃圾中转站;开展生态河湖治理修复,疏浚整治河道126条,清理河道“两违”“四乱”548处。完成14个镇街大气PM2.5自动监测站选址,建成42家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并联网运行;累计削减库存、遗留危废850吨。
区域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加快。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行动,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断面长制,村级“两个委员”工作持续深化,差别化生态考核机制继续完善,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加速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姜堰区将全力攻坚重点领域、难点指标,紧扣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工业大气、扬尘、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秸秆“双禁”五方面工作;针对畜禽污染和生活污水减排两个“重头戏”,运用“查、测、溯、治”等方法,切实提升治水成效;加快推进开发区原化工园区企业搬迁后的土壤检测、修复工作,同步做好功能定位调整,坚决攻克净土难题。
在抓好问题整改、短板突破方面,姜堰区将聚焦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省级环保督察组交办反馈问题以及市人大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逐一进行复核,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在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方面,姜堰区将推动优化空间管控,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压降土地开发强度,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推动提升产业质态,持续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支持符合产业链要求的绿色高端项目做大做强;推动调整资源结构,鼓励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强装配式建筑的应用推广。
在提升治理能力、保障水平方面,姜堰区政府与各镇街园区、各职能部门签订了《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考核目标;同时,要求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结合”的原则,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此外,该区督考办将逐条逐项跟踪督查,并以审计推动重大环保项目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