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张洗浴卡引起的消费纠纷......
姜堰市民王先生在
浴室办理了长期洗浴卡,
还没用完,
浴室经营者就更换了,
王先生还被告知
旧的洗浴卡已经超过使用日期。
近日,姜堰区市场监管部门
成功调解了这起消费纠纷。

数日前,姜堰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于去年年初在城区某浴室办理了一张价值170元的洗浴卡。
前些天,王先生到该浴室消费时,却被浴室新的经营者告知洗浴卡已超过使用日期,不能使用。
王先生认为,当初办理洗浴卡时,原经营者并未在卡上标注和告知其使用截止期限,因此要求继续消费。
双方协商未果,王先生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网络配图)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与浴室经营者取得联系。现场检查该洗浴卡发现,该卡可消费30次,现已消费6次,卡上既有注明不限年月的字样,亦有盖章显示截止日期是一年内消费有效的痕迹,但因时间较长,盖章字迹显得较为模糊。
浴室经营者称,该洗浴卡是上一任经营者存留的,上面不限年月的字样也是上一任经营者打印的,他们接手后未就该卡内容作出改动,但有顾客来办卡时,都会盖章并告知卡是有着有效期的。
王先生则表示,当初办卡时,经营者肯定未告知该卡有效期是一年,再者盖章字迹又不清楚,不能确定有有效期,因此要求继续消费。
双方各执己见,一度僵持不下。执法人员根据该洗浴卡现有状态,耐心调解,最终在三方共同努力下,达成剩余的24次可消费15次的协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预付卡消费已然成为新型模式。但经营主体不合法、恶意欺诈、虛假宣传、强制服务、变相涨价、霸王条款、突然关门、单方面终止服务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由于目前法律对预付卡行为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导致发卡单位良莠不齐,诚信意识不一,特别是发卡人“卷款逃逸”后消费者维权难以保障,从最终处理情况来看,事后维权成功率不高。
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方式,切记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对相关服务内容应进行书面确认,并保留好协议和发票,在购买具有特定指向物且有特殊要求的商品,一定要约定履行期限,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