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新闻
姜堰全面推行 “塘长制”
2020-11-09 09:07:59
近日,姜堰区河长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建立沟塘管理“塘长制”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该区开始全面推行“塘长制”。
据悉,推行“塘长制”旨在进一步健全河湖管护机制,“下沉”河长制工作至基层网格,填补现行河长制工作空白,打通河湖治理末梢神经,实现水体监管全覆盖,促进区域水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全区河长制工作从全面见效向大见成效转变,助力“美丽姜堰”建设。
《意见》明确,各镇街要设立塘长制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业务人员;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范围内的村庄河道、沟塘等小微水体设置相应塘长;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辖区范围内推行“塘长制”的第一责任人,塘长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实行一周一巡、日志记载等制度,主要沟塘将设立塘长公示牌;将“塘长制”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与财政奖补、干部绩效等挂钩。
下一步,姜堰区将系统总结前期试点的经验做法,面上推开,对辖区内镇村沟塘进行调查摸底,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沟塘档案,落实“一塘一策”,实行销号管理;同时,结合“新风行动”,连片整治村庄沟塘水环境,坚决遏制河湖“两违”“三乱”行为,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大幅消减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不断改善沟塘水质和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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