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新闻
区应急管理局首次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进行立案调查
2022-01-12 15:18:38
丁圣
“你企业使用静电喷涂粉末,属于粉尘涉爆企业。你企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一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存在的问题。
自《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以来,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微信群、公众微信号等网络媒体,宣传粉尘防爆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方面具体措施,督促企业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现场管理。
此次检查,该企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该行为违反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在责令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同时,对企业立案调查,依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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