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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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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积极融入基层治理 打造人民法庭新“枫”景

2022-07-25 10:20:03 姜堰新闻网

今年是泰州市姜堰区法院的“人民法庭建设年”,开发区、顾高、张甸、溱潼四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立足“三个服务”: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区域治理需求,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推动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法院力量。

立足主业,全面服务乡村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姜堰区法院紧盯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审理各类涉农领域纠纷,助力乡村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今年上半年,四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16件,办结1542件,结收案比97.6%,服判息诉率93.7%、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4%、简易程序适用率86.4%,平均审理天数70天,办案质效整体在泰州市领先。

“在姜堰,民事案件中的60%涉农,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关系到我区的发展和稳定。为此,我们制定出台《关于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七条措施》,全力打造‘法助农兴’品牌,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姜堰区法院副院长于世民介绍道,“在抓好审判工作之余,四个法庭先后走访企业14家,围绕合同行为、融资担保等方面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7个,收集意见建议9条。”

主动下沉,积极参与前端治理。

“婚姻自主,一夫一妻;尊老爱幼,远离家暴。”“丧偶媳婿,赡养老人;顺位继承,应有耳闻。”这是姜堰开发区人民法庭指导三水街道锦联社区拟定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居民公约民谣版。128个字朗朗上口,涵盖家庭生活的诸多方面,受到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姜堰区法院注重自治引导,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帮助镇村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目前已指导多个镇村修订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

人民法庭位处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天然具备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姜堰区法院努力找准人民法庭融入乡村治理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自觉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四个法庭定期编印《人民法庭法治参考》,总结审判中发现的风险问题,提出防控建议,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反馈,服务科学决策。扎实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强化与当地镇街的衔接、与综治中心协调,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发挥网格员、调解员作用,实现“矛盾联合排查,纠纷联动化解,法治联手宣传”。以案释法、以事普法,用身边人身边事,助力基层法治意识养成。

倾心为民,满足群众多元诉求。

无论是“两便”原则,还是“三便”原则,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始终是排在第一位的。姜堰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扎实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庭审等便民利民举措,深化律师诉讼服务云平台运用,实现“家门口起诉”。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立案5次,让人民法庭“三便”优势更加凸显。

坚持综合性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考虑到开发区法庭区位优势,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和涉未成年人案件统一归口开发区法庭管辖,推行家事审判专业化,选配具有家事审判经验、社会阅历丰富的女法官组成“艳雯芳”审判团队,今年以来审理各类家事案件230件。对涉及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的案件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特别注重在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执行阶段跟进后续工作,充分保证裁定的执行效力。关心关注涉诉困境儿童,定期回访,联合社会爱心人士为5名困境儿童捐款捐物计三万余元。围绕防止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受益学生超过3000人。开发区法庭“艳雯芳”家事驿站被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全面实施民法典,注重婚姻家庭、侵权、相邻关系等基层多发性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对于涉及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27次,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举办“法治课堂”,培训人民调解员、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2300人次,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固本强基,引育法庭工作动能。

人力资源紧张一直是人民法庭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除了审判工作,人民法庭还承担着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事多人少”的矛盾必须要解决。今年年初,姜堰区法院党组果断决策,将人员力量向基层倾斜,为四个人民法庭配备13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13名书记员。员额法官兼顾不同年龄层次,形成良好梯度结构。

坚持“支部建在庭上”,设立人民法庭联合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干部管理,年轻干警定期到人民法庭“墩苗”锻炼,将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作为同等条件下入额、提拔、晋职晋级的优先条件。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司法作风,从严治庭、从严管理,确保人民法庭“一个都不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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