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姜堰:区生态环境局学报告话发展 做好“绿色发展”大文章
(记者 黄文婧 刘智炜 通讯员 潘蓉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蓝图已绘就,奋斗正当时。区生态环境局紧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主线,积极做好“绿色发展”这篇大文章,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科学引导,做好“培育绿色企业”文章。区生态环境局围绕打造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示范集群和绿色产业供应链,对照《泰州市省级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计划》,结合我区实际,通过环保提标改造、淘汰落后装备、革新传统工艺技术等措施积极培育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全方位提升企业绿色生产水平;同时按照《泰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对于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列入正面清单、环保信任企业及时提供建设项目咨询、治污技术指导等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作为全区新能源光伏产业的建筑单位,我们将始终致力于N型单机双面、高效电子研发生产和制造。”省级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总监孙大勇表示,“将深入推进技术攻关等工作,不断提升绿色产品效率和市场占有率,为推动整个碳中和碳达峰工作作出贡献。”
凝聚合力,做好“推动绿色群岛”文章。围绕如何助推小微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借助政策机遇,结合全区产业结构特点,大力推进共享环保设施“绿岛”平台建设,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污染治理成本、解决环保难题,实现同一行业、同一类型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8月,区委、区政府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反映开发区江苏培星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区委、区政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和江苏省“263”专项行动小组决策部署,直面问题,关闭化工厂;同时对腾出的发展空间实施土壤检测修复,开展土地收储整理,招引绿色产业项目,实现生态升级。2020年9月,经开集团有限公司和泰州市华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500多万元,成立泰州市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利用关停的培星化工厂两间甲类车间栽植绿化树种,高标准建成1500平方米的危废收集暂存中心,成为泰州首个危废集中收贮的“绿岛”项目,创建省工业“绿岛”示范项目。
“项目对服务企业产生的危废统一收集和集中转运,破解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小、专业的处置单位不愿意服务、处置费用高昂等实际困难与发展难题。”泰州市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刘东表示,“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绿色发展’做好小微企业危废收集暂存工作,为推进全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作出贡献。”
“‘绿色发展’是我区的一张亮丽名片。”区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分局负责人卫勇表示,“我们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区域环境整治为主攻方向,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让全区绿色发展脚步走得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