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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实施“包容免罚承诺制”
2022-11-01 10:09:30
姜堰新闻网
“您好,您的行为存在占道经营……”日前,姜堰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南片区中队执法人员在路面巡查执法时,发现南苑二村某家生鲜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按相关规定,当事人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适用条件,姜堰区城管局遵循“包容+审慎”原则,决定不予处罚,开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

连日来,针对乱摆摊、乱堆放、乱停放、乱张贴、乱涂画、乱围挡、乱搭建、乱吊挂的市容管理“八乱”轻微违法行为,姜堰区城管局实施包容免罚、快速查处的“小微执法2.0”工作模式。
根据《泰州市城市管理微执法试行办法》,在前期“微执法”权力清单基础上,姜堰区城管局制定推出《姜堰区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快速查处权力清单2.0》,实行“包容免罚承诺制”。对首次发现符合“免罚清单”的违法事项,以制止、教育、劝诫、整改为主,要求违法当事人签署包容免罚承诺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当事人主动认识错误并接受改正,实现从“违法者”到“守法者”再到“普法者”主动转变。截至目前,姜堰区城管局查处小微违法行为683起,其中现场责令改正、承诺免罚612起,简易程序处罚71起。
“城管的人性化执法,令我深受触动。”店主刘某得知不用行政处罚后深受感动,当场签订《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告知承诺书》,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守法合规意识。
“区城管局持续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转变执法理念,切实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旨在营造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姜堰区城管局副局长丁玮表示,姜堰区城管局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721”工作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黄文婧 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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