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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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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让群众“忧居”变“优居”

2022-11-03 10:11:34 姜堰新闻网

日前,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尹庄村李忠发老人搬进了新家,心里像抹了蜜一般甜:“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情况了!”

今年73岁的李忠发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70平方米的旧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在原址翻建后还添置了桌椅、冰箱等家具,并且获得20000元危房改造款。

据了解,农村危房改造是2012年中央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保障对象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低收入群体。当年,姜堰区便落实中央政策,凝心聚力让群众“身有所安”。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改造4300户。

据介绍,农村危房分为A、B、C、D四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经过姜堰区区房地产服务中心鉴定后,被定为C级的房屋要修缮加固,被定为D级的拆除翻建重建。对于维修加固,政府每户可补助9000元,翻建新建每户补助20000元,资金将直接打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对于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以依据改造方式、改造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其中,维修加固每户增加补助不超过3000元,翻建新建每户增加补助不超过5000元。

姜堰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下半年预计改造6户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改造关系群众是否安居、是否真正具有幸福感获得感。我们将持续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记者 孙柳 特约记者 钱雪 通讯员 蒋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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