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姜堰区:贡献医保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
“真想不到这次住院只花了224.9元,医疗救助政策真是太好了!”日前,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的王老爹拿着出院结账单高兴地向病友展示道。
王老爹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他在姜堰中医院接受胆囊结石治疗,医疗费用共计15063.87元,这可把他愁坏了。想不到,作为困难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9555.75元的同时,医疗救助资金再次支付5283.22元,自己只需支付224.9元,看病就医压力大大减轻,他由衷地为这项举措点赞。

近年来,姜堰区医疗保障工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事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协调,主动作为,实现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资助全享受、待遇全落实、保障更有力,不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分类资助参保,确保应保尽保

姜堰区医保分局积极与乡村振兴、民政、卫健、总工会、残联等部门主动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数据比对,按照分类资助、应保尽保的原则,建立贫困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信息台账,实现该类人群医保信息动态调整,确保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及时资助参保。
“截至三季度末,我区共资助16351名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金额742万元。全区享受医疗救助待遇86687人次,资金支付 1501.9万元。”姜堰区医保分局医疗救助科科长树颖向记者介绍道。
构建多重保障,确保应享尽享

对困难群体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等多重保障,并实行“一站式+”结算形式。协同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使用比例,要求不超过总费用的8%,在姜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的10%以内,同时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所有救助对象入院一律不收押金。
强化精准实施,确保应救尽救

积极推进“三保险、四救助、双预警”机制。通过医保系统,对参保人员开展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月度动态监测和年度监测。设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预警线,对于参保人员当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预警线,有可能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对象,转介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综合研判分析,及时给予动态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精准救助,有效解决因突发重大疾病出现的新致贫再返贫问题。
“乡村振兴要搞好,医保参与不可少。”姜堰区医保分局局长吴刚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严格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建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横向协同监测、纵向精准筛查的动态监测机制,用好资助参保、托底倾斜和精准实施医疗保障、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等措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医保力量。(黄文婧 凌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