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新闻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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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这个小区居民被“散养犬”问题困扰……

2020-03-16 17:05:31

日前,姜堰城区尚城壹品花园小区的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里有几条“散养犬”白天四处乱跑,深夜狂吠不止,令居民苦不堪言。

(业主群里群情激愤)


3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尚城壹品花园小区,看到好几条狗正在小区里四处游走。

“我们不是反对人家养狗,但是‘散养狗’太扰民了。”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她响应号召深居简出,一般都是早晨或晚间出来在小区里散散步,可是总有几条“散养狗”冷不丁地窜出来,怪吓人的。

夜间,这些狗狂吠不已,搞得人难以睡眠,“我们小区不是很大,只有400多户居民,生活环境很好,就是这几条狗太闹心。”

居民黄女士说,那几条“散养狗”很壮,不用说小孩子看着害怕,就连大人也是尽量躲着走,“这些狗随意在小区里跑来跑去,一旦伤到人,那责任该由谁来负责?”

50岁居民田女士家住一楼。她经常在夜里12点多被狗叫声吵醒,然后就睡不着了。丈夫心疼她,连续几天夜里起来拿棍子撵狗,“这种日子不晓得何时是个头。”

谈起这几条“散养狗”,小区居民可以说是人心惶惶。由于担心犬只伤人,孩子去小区广场玩耍时,家长们都寸步不离。

居民们称,她们已多次找小区物业、社区反映了“散养狗”的问题,但迟迟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物业和天目山街道河东社区居委会进行采访。

在位于小区入口的物业办公室门口,记者看到了一张提醒养犬的居民对犬只实行关养的《通知》。

物业人员老张说,他在该小区干了近4年,“犬只扰民”这个大难题一直存在。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配合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河东社区居委会党委副书记周同庆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正式施行,对文明养犬提出了明确规定,不允许散养犬只。社区及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登记犬只情况等方式,促进居民依法、文明养犬。近期接到有关“散养犬”的反映后,社区联合小区物业发布《通知》,希望养狗者能够文明豢养,共同保持小区环境的干净整洁。同时,社区也进行了排查,发现那几条狗可能是无主犬(流浪狗)。不过那些狗不定时出现,捕捉难度较大,而且捕狗也需要专业人员才能完成。

那么,小区里发现无主犬(流浪狗)该怎么办呢?记者向尚城壹品花园小区所属的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天目山派出所进行了咨询。

天目山派出所所长李杰表示,居民如果发现无主犬(流浪狗),可及时拨打110。警方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这些狗进行捕捉收容。

新闻加点料

为进一步促进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打造美丽、和谐、文明的宜居环境,《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携犬出户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二)未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三)乘坐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或者未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四)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五)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携宠物出户时,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凶猛类宠物,由公安机关责令在十日内妥善处置,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置的,没收宠物。

管好自己的宠物

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

为了我们和狗狗和谐生活在一起

请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全媒体记者:应婷婷

通讯员:夏燕 钱振宇

编辑:钱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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