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新闻
2025年06月20日
新闻详情-首页

在姜堰首付六万买房?骗局!

2020-03-18 17:10:00

2019年3月的一天,阳光明媚,家住兴化市的任先生兴冲冲地前往泰州市姜堰区看房,不料,订好的房子却另有主人在装修。任先生赶紧找到房产开发商,开发商却称任先生已办理了退房手续,订好的房子开发商已另售他人。任先生要求开发商退还6万元定金,开发商却坚称虽然双方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协议,但任先生并未依约缴纳定金。任先生拿出收款收据一看,房子是姜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收取定金的却是上海的一家房地产营销公司。任先生慌忙赶往房屋销售部,却被营销商告知,因为其没有按期缴足首付款,构成违约,公司已依照合同约定办理了退房手续,且依照合同约定任先生违约6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任先生钱房两空,还背上了违约的恶名,经多次通过消费者协会维权无果之后,任先生一纸诉状将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返还定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经两级法院审理,案件终审判决,两被告败诉。任先生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任先生究竟陷入了怎样的营销骗局,法律是怎样破开迷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事情还要从2017年年底说起。当时,任先生因为工作和孩子上学需要,想在姜堰区定购一套房子。偶然间,他在智房网看到一则广告——“某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首付只需6万”,他怦然心动。在销售部的销售人员非常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向其介绍买房时只需先缴纳6万元定金,除此之外的首付款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只需6万定金,其他事情都不用自己操心,任先生随即在营销公司的介绍下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定购协议(预售合同)》,并缴纳了6万元定金,预定了一套房屋。任先生并没有注意到的是,《商品房定购协议》并未写明首付款只交6万,而是写明总价款为51万,首付款为31万多,且约定了首付款缴款的期限。为了忽悠任先生,《协议》特意将有关首付款和其余款的缴纳的内容写在了按揭贷款一栏。同时约定,如果任先生未在约定的期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商品房定购协议》失效,开发商可以自行处理预定的房屋,且不退还定金。当任先生准备好一切证明和手续准备办理贷款时,营销公司却以贷款暂时无法办理为由,让任先生等通知。一直等到被告知自己因未按期缴足首付款构成违约时,任先生才发现,定金收据的收款方是营销公司,而非房产开发商。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任先生只好将营销公司和房地产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审中,开发商未到庭应诉,营销公司在庭审中承认其所收到的6万元定金并未缴给开发商,并强调任先生未按约定按期足额支付首付款,构成违约,依约不应退还定金。当被问及其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时,营销公司却未能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一审法院认为营销公司收取任先生的购房定金属于不当得利,且营销公司并不是《商品房定购协议》的相对方,无权主张任先生未按时缴纳首付款构成违约。遂判决营销公司返还任先生定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二审中,营销公司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其受房地产公司委托销售该商品房,其有权收取任先生的定金。而开发商又再次拒不到庭。

二审过程中,任先生与营销公司就首付款的支付问题再次产生分歧。任先生认为,根据营销公司“首付只需6万”的宣传广告内容和销售人员的介绍,其除缴纳6万元定金外,其余款项均可办理银行贷款;营销公司则认为,根据《商品房定购协议》,任先生需按约定时间支付31万元(含定金)的首付款,余款20万才可办理按揭贷款。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任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定购协议》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且根据协议中将首付款、剩余房款的支付时间、数额等均列入按揭贷款项下的事实,如何支付首付款应作有利于购房者任先生的理解。此外,协议中仅约定若任先生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可以不通知任先生,处理该预定商品房,且定金不予退还,并没有明确约定不按期支付首付款的后果。因此,在开发商既未为任先生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又未按照商品房交易习惯履行任何通知义务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任先生构成根本违约。营销公司作为受托人,在收取了任先生支付的定金后并未转交给开发商,已经违反了“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的规定。且营销公司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其无权主张任先生因未按期支付首付款而构成违约。据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营销公司向任先生返还定金及相应利息,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驳回了营销公司的上诉。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几年,房地产市场风云变幻,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出现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交了定金却拿不到房的,快到交房时间才发现项目还没动工的,拿到房子之后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的,等等。商品房买卖往往涉及金额较大,维权之路崎岖,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且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存各类购房合同和票据,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千万不能贪图所谓的超低价、低首付,以免上当受骗。

54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