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记得那两起“种植罂粟”涉毒案吗?判了......
说起罂粟,大家一定并不陌生。

(外形美丽的罂粟花)
当前
正值罂粟生长旺盛期
对于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
我们要坚决说“NO”!!!

6月9日上午,
区法院对被告人徐某、杨某
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
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被告人徐某和被告人杨某均是古稀老人,都身患慢性疾病。
偶然听说食用罂粟能够治病强身,分别在位于自家门前以及巷道内、屋后非法种植了807和1037株罂粟,均超过了刑法规定的入罪标准500株以上。
经过权威部门鉴定,二人种植的罂粟植物中检出罂粟碱成分,均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判决结果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被告人徐某和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鉴于被告人徐某和杨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当庭判处二人管制,并处罚金刑。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徐某和杨某表示服从判决。
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朱敏: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罂粟,种植一棵就能违法,种植五百株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大家都能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我们检察院以后也会提高宣传力度,提高民众防毒、禁毒的意识。
法官提醒市民
罂粟果实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其提取物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我国法律规定,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换言之,除上述企业依法种植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都属于“非法种植”。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罂粟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毒品原植物,严禁种植。罂粟盛开时花朵绚烂华美但是美丽背后往往蕴藏邪恶,罂粟提取的汁液是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原材料,这给了许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强化自身法治观念,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珍惜美好生活,切莫因一时的侥幸以身试法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知道多一点
罂粟有一个“同属姐妹”,名叫“虞美人”。许多人会傻傻分不清楚,甚至有报错案的现象发生。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区别罂粟和虞美人。
一、从株植来看
罂粟全株光滑并被白粉,包括茎、叶、果等,茎粗壮,茎秆分枝少,叶厚实。
虞美人全株被明显的糙毛,分枝多而纤细,叶质较薄,整体感觉纤弱。

二、从植株高度上看
罂粟花高度大约在30~150cm范围内,比虞美人略高,整体比较壮实。
虞美人整棵植株的高度大约在30-100cm范围内,整株比较细弱。

三、从花瓣上看
罂粟花有重瓣的,颜色以红色为主,花的边缘会开裂。
虞美人的花瓣多是4片的,而且颜色各异,有红有紫,也有白色的,且花的边缘比较平滑不开裂。

四、从果实上看
罂粟的果实较大,大概有4~7cm,果实比较光滑、直立。
虞美人的果实较小,大概1cm,果实上面有绒毛,是下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