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速冻水饺发现“霉点”,维权遇尴尬!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姜堰城区的宋女士买了两袋速冻水饺。宋女士说,货送上门后,她煮了半袋水饺,次日准备再煮时,发现剩下的水饺有黑色斑点,她怀疑是发霉了。而且,那天她和孩子吃过水饺之后,都有过肚子痛的症状。可是当她投诉之后,商家只同意赔3袋水饺。对此,姜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发现质量问题后市民需注意保存问题产品固定证据,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6月11日上午,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城区分局的执法人员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记者看到,宋女士买的这两袋水饺,一袋是至臻虾皇饺,还有一袋是虾仁三鲜水饺。外包装里面,每半袋水饺都有独立包装。

据宋女士介绍,6月7日下午,她通过外卖平台在城区这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两袋速冻水饺。6月8日早晨,她煮了半袋水饺,她和孩子都吃了。6月9日早晨,她再次煮时,孩子说,“妈妈,这水饺上有黑点,不能吃了!”

宋女士仔细一瞧,家里剩下的水饺都有些黑点。联想到前一天自己和孩子都有过肚子痛的症状,她怀疑是水饺发霉导致的,遂打电话向超市投诉。
宋女士说,直到当天中午,超市促销员才上门,要求用3袋水饺换走剩下的有问题的1袋半水饺。这种处理方法,让她实在无法接受,所以她当场拒绝了。
宋女士的丈夫杭先生说,他前几天不在家,所以妻子才会等他回来再处理这个事情。由于超市方推脱责任,他们才会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超市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9日上午9点多,接到顾客投诉电话后,超市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相关商品检查,现场开袋两袋同批次商品未发现异常。与此同时,超市安排专人联系顾客上门处理。顾客回复称,上午有事外出下午在家。当天中午11点半左右,超市接到顾客的电话,得知其已回家,工作人员立即赶过去,并带了3袋同样商品作为先期调换处理。但顾客不同意,要求赔偿1000元。工作人员询问顾客赔偿依据及可否协商,顾客回复不可以。6月11日上午9点左右,顾客来到超市服务台,门店负责人、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但顾客不听解释,情绪激动恶语相向,导致超市方无法正常协调处理。

“食品商品拆封后发现问题确实存在一定的维权尴尬,这种情况多由消费者与商家自行协商予以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可联系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指出,消费者在拆封后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拍下照片、保存好问题产品固定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气炎热,食品如果保存不当就有可能出现发霉的情况。现在距离购买已经好几天过去了,水饺到底是怎么发霉的,无法说清。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超市同批次的水饺现场取样,查看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超市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超市方拿来两袋同批次的水饺,但宋女士和杭先生不能接受这个建议,拒绝再接受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调解,又拨打了110报警。
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到场了解情况,留下处警记录。

杭先生表示,他们将找其它相关部门继续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