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新闻
2025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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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4名医务人员被通报!

2025-03-14 15:59:36 姜堰新闻网

为规范全市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4年7月21日正式施行。日前,泰州市卫健委发布了今年1—2月泰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通报。

全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26人

其中涉及

姜堰溱湖康养护理院

泰州姜堰牙管家口腔门诊部

姜堰区潼滨诊所

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记分人员中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各市(区)及市本级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投诉举报电话如下,欢迎大家广泛监督举报,我们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等情况。

延伸阅读

《泰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监管对象为医、护、药、技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共列出91种不良执业行为情形,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分(5种)、2分(13种)、3分(16种)、4分(11种)、6分(13种)、8分(12种)、12分(21种)。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周期为两年,记分周期按照自然年度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自动清零,重新开始下一个周期的记分。

累计达到一定记分的医务人员,根据分值不同,将受到法律知识离岗培训等相应处理。对累计记12分及以上者,还将进一步实施延迟晋升、解聘、接受定期考核等处理,若考核不合格将被依法注销《医师执业证书》。

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建立医务人员行为档案,实现动态评估和预警,是卫生健康系统综合监管的创新手段,也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力补充,可以更好地保障市民医疗安全,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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