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总工会着力解困脱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2018年116户全国级特困职工家庭中72户实现解困脱困,解困脱困率达62.06%;2019年51户全国级特困职工家庭中21户实现解困脱困,解困脱困率达41.17%。这是区总工会着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交出的优秀答卷。
区总工会相继制定实施《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每一笔帮扶资金都用在“雪中送炭”上,为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区总工会每年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临时救助”等活动,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对困难职工家庭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包括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助学救助等。每年度,向特困职工家庭发放春节慰问金、慰问品和月度补贴,向困难职工家庭发放春节慰问金和慰问品,向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或大学阶段就读的子女发放助学金,向遭遇疾病、突发意外事故的困难职工家庭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区总工会定期组织企业举办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招聘会,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区总工会职工学校培训平台的作用,举办育婴师、家政服务等实用技能培训,使有就业创业意向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掌握一技之长,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
区总工会还与有关部门对接沟通,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对特困职工家庭实施专项帮扶救助,帮助解决特困职工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其中包括区财政补助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6吨水费;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特困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将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救助群体,集中办理参保手续,个人投缴资金由区财政给予补助;将特困职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及时发放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