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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各美其美才能美美与共

2023-03-07 15:48:54 网信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农村具备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乡村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的工作原则,把农村建设成为美美与共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因地制宜,在建设水平和进度上分类推进。乡村建设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不搞齐步走“一刀切”,经济发达的地方可以走在前面,提高建设标准,经济基础较弱的地方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防债务风险底线。建设规划要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防止纸上谈兵机械照搬,要尊重各地差异,防止出现“千村一面”的现象。建设项目要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不搞花架子,建设进度要按部就班,不搞大跃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

注重保护,在建设内容和风格上各具特色。乡村建设要注重保护乡村的原有风貌,注重古村落、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杜绝过度开发,搞大拆建、大开发。要充分尊重各地文化,文化是一个村庄的灵魂所在,是村庄长期演变、村民长期生活形成的根,在建设乡村时,要充分发掘村庄文化元素,保护好承载着文化印记的街头巷尾、水岸桥头等传统空间,要入乡随俗,讲好村庄故事,留住村庄的根和魂。要依托产业特色,乡村发展产业是基础,一个村的主导产业是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一些特色产业的品牌更是成为村庄的名片和标签,在乡村道路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要处处体现服务于特色产业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草莓村”、“香菇村”、“旅游村”,让乡村建设与乡村产业相得益彰、协同发展。

农民主体,在建设思想和创意上体现多元。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乡村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用导向,遵循农民习惯,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农民愿意、农民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参与,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保障农民在乡村建设中各项权益,制定鼓励措施,提升农民群众参与度、责任感和荣誉感。要充分发挥农民聪明才智,让农民参与到乡村建设规划中,使农房、院落、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设施配套等彰显不同地区乡村特色,避免盲目模仿,坚持地域性提高乡村辨识度。(张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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